主旨:為辦理本校104學年度教師申請介聘登記相關事宜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1月16日南市教課(二)字第1040057679號辦理。
二、有關本校教師同仁如有規劃申請介聘至本市他校或外縣市服務者,於104年4月10日(五)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,俾利本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。
三、為顧及教師權益,請各業務承辦人於104年3月30日前將「敘獎案件」簽核後影本送交人事室,俾利辦理敘獎後續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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